首页


太行公证处|国信公证处|燕赵公证处|平安公证处
   通知公告
 
[更多]              
 
 
 
 
    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事项名称: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
设定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河北省司法厅发布的当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公告。
申请条件:
达到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
 
 
办理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2)《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2份;(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5)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本(打印版)原件、《户籍信息确认表》(2份);(6)高等学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7)《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8)当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同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9)申请人报名材料信息有误或不一致,申请人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10)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网上填报申请信息。达到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首先登录石家庄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0355tuangou.com)下载中心栏目,查看《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填表说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完成网上申请。
2、填写《信息采集表》。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司法考试网站(http://www.sfjsfks.com/)下载中心栏目,查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空白表格,填写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3、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1、《 空白信息采集表
   (其它上述提及表格均为在司法部网站在线申请时填写,地市司法局无样表。)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1号楼402房间。
办理时间:
以石家庄市司法局发布的当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
0311-87852253

  打印】【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初审
· 法律援助申请审核
·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申请 
·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
· 公证员任职审核初审工作 


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司法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冀ICP备06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