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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四个关键环节 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鹿泉区司法局安置帮教科科长    南善和
 
近年来,鹿泉区司法局为全面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安置就业基地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隙衔接、管控(帮教)和安置(就业、培训、帮扶、帮困)、宣传等四个重要环节,从而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当地的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在衔接上下功夫
服刑在监人员刑释时的衔接工作,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键是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漏管现象的发生。鹿泉区司法局针对衔接工作,专门下发文件,详细规定衔接中的方法与步骤,要求司法所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司法局在接到《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将通知转发到司法所;司法所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刑释解教人员家属(近亲属)。司法所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并指导村(居)委会针对帮教对象,成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制度,确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按照要求,司法所必须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的详细记录台账,做到“六清”,即住址清、犯罪性质清、释放时间清、思想动态清、邻里关系清、家庭情况清。
在帮教上用尽力
 以提高帮教工作成效,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将刑释人员帮教工作做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严格落实三级帮教制度。即:针对表现差,随时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实行一级帮教管理,也就是重点帮教对象,标示为红色符号,司法所与派出所密切配合,严密监管措施,及时纠正和打击,预防重新违法犯罪;针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实行二级帮教管理,标示为黄色符号,也就是一般帮教对象中比较差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乡镇包村(居)干部、村(居)委员会干部、家属及近亲属进行帮教;针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犯罪可能性小的,实行三级帮教管理,标示为绿色符号,也就是一般帮教对象中较好的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村(居)委员会干部、帮教志愿者、家属进行帮教。
明确帮教责任制。在日常帮教工作中,乡镇司法所要与包村(居)干部、片警、村(居)治保主任签定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帮教责任制,广泛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多帮一活动,并把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降低重新犯罪率。
严格执行定期谈话制度。刑释人员被接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内找其本人谈话,根据其本人的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情、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对其宣传和教育。司法所帮教工作人员每月坚持对重点帮教对象谈话一次,每季度对一般帮教对象谈话一至二次;村(居)帮教干部每周对重点帮教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对一般帮教对象谈话至少一次。在帮教过程中,坚持“三抓”、“三结合”。“三抓”即抓住帮教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抓住帮教时机进行及时教育;抓住规律进行耐心教育。“三结合”即把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与积极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帮教工作同落实责任制结合起来;把个别帮教与集体帮教结合起来。
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措施,达到了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以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措施。鹿泉市司法局在帮教活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鹿泉区铜冶镇岭底村李某,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11月份刑满释放回家时,面对的是家人的冷漠和同村人的歧视,当时他的思想压力很大,萌生了离家出走的想法,铜冶镇司法所帮教工作人员针对这一情况,又结合其长期脱离社会的实际,及时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落实“三帮一”措施;同时又抓住其家人及邻里群众进行近距离说服教育,使邻里群众及其家人对李某做到了不歧视、不嫌弃,热心帮助他;也让人民群众明白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是多么的重要。即消除了家人及村民对他的误解,也解除了李某的思想包袱,为李某重新开始新生活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生活环境。
在安置上做文章
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关键所在,是重点,也是难点。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初期没钱、没技能的问题,鹿泉市司法局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项措施,创造性的提出了“以服务促管理,用真情助帮教”,通过“站位前移”的方式提前介入,解决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初期遇到的各种难题,对他们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立体交叉式的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刑释人员的就业面。
一是以农牧局开办的农广学校为依托,对农村籍有种植、养殖想法和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种、养殖技能培训。聘请农牧、科技部门的专家给予授课、帮助解决,提高他们的农业栽培技术和科学种、养殖等方面的技能。二是以就业局开办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平台动员刑释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农民工培训学校和夜校,增强他们掌握技能的知识面,扩大他们的就业面,提高他们的就业率。三是以石家庄市蓝天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载体,从实际出发,教育、引导、介绍、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石家庄市蓝天职业技能培训。四是以鹿泉市“阳光驿站”和过渡性安置基地操作技能培训为主体的岗前培训。鹿泉市司法局与石家庄职业技术学校、石家庄国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组建了鹿泉区“阳光驿站”和过渡性安置基地,自成立后,已培训了298名回归人员,目前全市共有2个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和16个乡镇级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基本能够满足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的要求。五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刑释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为提供便利条件,在技能培训、税收、工商管理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指导;对于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最低生活标准的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政府救助,或者安置在乡镇敬老院,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在宣传上求突破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有些群众还不太理解,特别是受害群众。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县司法局是承担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主体,又是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鹿泉区司法局整合社会资源,改变过去司法行政部门单独作战的局面,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消除社会上对刑释人员的偏见和歧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和谐稳定、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引导社会包容、理解,关注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大力宣传回归人员创业、回报社会的先进典型案例,组织部分刑释人员参观刑满释放人员个体“明星”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批示,消除社会上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偏见和歧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宣传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抓回归典型促改造转化,以点带面,推进鹿泉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总之,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需要,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仅需要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创建美好生活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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